根据2020级各师范专业培养方案的进程安排,我院学前教育、小学教育、音乐学专业各毕业班将于2023-2024-2学期赴幼儿园、小学、中学等进行教育实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教育实习目的
1.让学生在真实情境中接受专业思想和师德规范教育,激发和培养学生从事教育事业的热情,坚定理想信念,提升道德情操。
2.让学生将所学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综合运用于教育和教学工作实践,培养和锻炼学生从事教育和教学工作的基本能力。
3.通过指导教师的言传身教、同事的经验分享及个人的持续反思,促进学生教学知识的整合及个人实践性知识的建构。
4.开展一定的教育教学研究工作,培养学生团队合作、自主学习、自我反思的意识与能力,促进其专业发展的持续成长。
二、教育实习内容与要求
1.教学工作实习内容与要求
内容:包括钻研教材、备课、编写教案、试讲、上课、实验等主要教学环节,以及辅导、批改作业、讲评、成绩考核、组织课外学习活动等辅助教学环节。
要求:熟悉课堂教学中各种类型的课程(含讲授课、复习课、练习课、实验课以及考核与讲评课等)教学;实习生的教案须经原任课教师审批同意,并在指导教师主持下试讲合格,方能上课;实习生坚持互相听课和参加课后评议。
实习期间,每生必须上传2个教学设计(pdf文件,小于5M)及授课视频(mp4文件,5至10分钟,小于60M)至江苏省师范生培养信息系统https://sfs.jste.net.cn/uids。
2.班主任工作实习内容与要求
内容:听取班主任工作经验介绍,在原班主任老师指导下制订班主任工作计划;组织班级活动及进行日常的班务工作和家访;注意针对学生特点,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
要求:实习生固定在一个班,在原班主任老师指导下,运用所学教育科学理论从事班主任工作实践;了解班主任工作意义、基本内容与一般规律,学习班主任工作基本方法,培养从事班主任工作的能力。
实习期间,每生必须上传1个班队/班团活动设计/幼儿游戏活动设计(pdf文件,小于5M)至江苏省师范生培养信息系统。
3.教育调研内容与要求
内容:对中小学校或幼儿园的基本情况、历史与现状的调查;对优秀教师的先进事迹、教书育人经验、教学方法与教改试验的总结;对教学对象的心理、生理特点、学习态度与方法、知识结构、智能水平与政治思想品德状况的调查;对我校历届校友在工作和事业上的经验进行分析等。
要求:通过教育调研,更深入地了解基础教育改革的现状及发展趋势,写出切合实际的调研报告;培养进行教育调研的能力;实习生调研题目和调研计划应事先征得实习学校和指导教师的同意,在审批后执行。
实习结束,每生必须上交1份调研报告(不少于 2000 字),要求内容真实,观点鲜明,材料典型,分析到位,文字简明扼要。
4.开展第二课堂活动内容与要求
内容:在实习学校的统一安排下,根据实习学校的情况和学生的特点,开展知识性和娱乐性相结合、课堂内外相结合、主题班会和课外活动相结合等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第二课堂活动,如举办各种专题讲座、百科知识竞赛,组织专业文娱晚会、诗歌与演讲,指导办好班报、墙报及校刊等。
要求:了解第二课堂活动的地位与意义、内容与形式、组织与指导方法;培养实习生开展第二课堂活动的组织管理能力。
实习期间,学生可根据实际情况,上交文字、图片、视频等相关活动材料,作为实习成绩加分项。
5.实习生还需完成各专业根据教育实习教学大纲要求,由指导教师布置的教育实习手册等作业。
三、实习安排
1.实习时间
本次实习时间为学前教育专业2024年2月26日至2024年4月5日(共6周),小学教育、音乐学专业2024年2月26日至2024年4月19日(共8周)。
2.实习方式
2024届教育实习生共计389名,采用集中实习与分散实习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集中实习拟安排在常州市市区的学校。在常州市市区范围实习的学生,原则上纳入集中实习,统一安排。分散实习的学生须取得拟实习学校同意接受函,否则按集中实习方式实习。
分散实习须由学生填写异地实习申请表、实习单位接收函,于2024年1月12日前上交,并经审批同意。实践教学指导中心负责联系落实学生集中实习单位,学生不得自行更改实习单位。
集中实习的学生寒假后正常返校,于2023年2月26日由指导教师带队集中进入实习点;分散实习的学生寒假后暂不返校,2023年2月26日直接进入实习点参加教育实习,并于实习结束后返校。
四、组织领导
1.学院教育实习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崔涛
副组长:杨丽莉
成员:张志欣、王健、徐忆巍、周晓飞
2.各实习学校成立由校领导、教导主任、年级组长、班主任、任课教师和我校指导教师组成的教育实习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实习生实习工作的指导和管理,组织好实习工作,对实习生的成绩进行评定。
五、实习指导与管理
1.各专业应根据实习生人数安排足量的教师进行实习带队与指导,每位教师指导的学生人数要严格控制在15名以内。学院制定向实习指导教师倾斜的工作量计算办法,支持鼓励教师参与实习指导。
2.实习学校要遴选优秀教师担任学生的指导教师,对学生的实习工作进行全程指导,每位指导教师指导的学生人数一般在1-2名。
六、教育实习成绩考核与评定
教育实习成绩考核是一项重要而严肃的工作,必须按照各专业实习大纲规定的考核要求和相应的评价办法严格、认真地进行。
成绩优秀的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实习生总人数的50%,实习成绩不合格者须重修。
七、教育实习优秀实习生和优秀指导教师评定
1.评选数量及方法
教育实习优秀实习生按集中实习人数的10%提名,优秀指导教师按指导教师人数的30%提名。
学院教育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在实习生及指导教师本人申请的基础上,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参照实习学校的反映和对实习生的鉴定,认真组织评议,按规定的比例确定评优人选。
2.评优条件
优秀指导教师的条件:
(1)工作责任感强,认真组织和指导实习生完成各个教学环节,坚持随堂听课和课后评价指导;
(2)坚守工作岗位,实习期间自始自终在实习学校履行指导教师职责;
(3)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当好实习生的表率;
(4)努力工作,认真履职尽责,带领实习生圆满完成各项实习任务;学生实习阶段没有出现重大的问题,受到实习学校的赞扬和好评;
(5)加强与实习学校的联系,尊重实习学校领导及指导教师,认真协调和处理各方面的关系,全面掌握实习情况,及时发现并采取措施解决实习中的困难和问题。
优秀实习生的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专心实习,切实按照教师的职业道德标准,当好实习教师;
(2)服从组织安排,严于律己,遵守实习生守则及实习学校规章制度;
(3)尊重双方指导教师,团结同学,爱护学生,举止端庄,言行文明,为人师表;
(4)实习工作认真负责,刻苦钻研,认真备课、辅导,全面完成实习任务;认真制订切实可行的班主任工作计划,做好班主任工作;认真执行实习生手册,受到实习学校领导及指导教师的肯定和好评;实习工作结束时认真做好实习工作总结,为人师表行为、教学工作实习、班主任工作和教育调研均为优秀;
(5)教育实习过程中表现积极,并提交高质量的教育实习工作总结等。
第八条本办法自公布日起执行,由师范学院实践教学指导中心负责解释。
师范学院实践教学指导中心
2023年12月15日
附件:1.常州工学院师范专业学生教育实习守则
2.常州工学院师范专业学生教育实习考勤制度
3.常州工学院师范专业学生教育实习带队教师职责
附件1
常州工学院师范专业学生
教育实习守则
一、教育实习是培养合格教师的重要环节,每个实习生必须积极认真地参加教学和班主任工作实习,保质保量地完成实习任务。
二、加强组织性、纪律性,虚心接受实习学校和我校带队教师的指导,自觉遵守实习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教书育人,严于律己,言传身教,做学生的表率。对学生要热情、耐心,处理问题应多作调查研究,既要坚持原则,又要注意方法。
四、尊重实习学校教职工,对教师要有礼貌,不议论实习学校的领导、教师和职工,如对实习学校的工作有意见,应通过我校带队教师以适当方式转达。
五、衣着打扮、发型要朴素,语言、行为举止要注意精神文明。
六、爱护公物,珍惜粮食,节约水电,借用实习学校书报资料、仪器图表、文体和生物用品必须按期归还,如有丢失损坏必须照价赔偿。
七、实习生不得单独带领学生进行外出活动。
八、实习生必须坚持全日在实习学校坐班,不得有课来,无课走。不得迟到早退,有事按规定请假。备课(办公)室内要派人轮流值日,上班期间不得在室内吃零食和开展文娱活动,不得大声谈笑。
九、实习生之间应发扬团结互助,批评与自我批评的精神,争取集体荣誉。
十、实习生讲课应做好准备工作,教案必须按时写好,交指导教师审批,否则不准上课,实习生上课前要进行试讲。
十一、在班主任工作指导老师的指导下开展实习班主任工作,只进行课堂试教不实习班主任工作者,以未完成实习任务处理。
十二、认真填写实习鉴定表,不得弄虚作假,不向指导教师打听实习成绩,更不得以不正当的手段骗取成绩。
十三、认真填写实习手册等有关材料并及时上交。
十四、违反本守则又不接受批评教育,给实习学校留下不良影响者,除实习成绩不及格外,并按《常州工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给予处分。
附件2
常州工学院师范专业学生
教育实习考勤制度
一、请假1天以内,由本人书面申请,实习单位指导教师批准;3天以内,由本人书面申请,实习带队教师批准;3天以上,由本人申请,经带队教师签署意见,报实践教学指导中心批准。
二、实习生因病请假,应出具医院的证明。事先未及时请假的,事后必须补办请假手续。
三、请假一律填写请假申请单,无请假单,作旷课论处。
四、请假期满应销假,必须续假的应在假期满时办理续假手续。
五、请假未经同意或请假期满未续假者,以旷课论处,每天以6课时计算。
六、请假累计时间在1周以上未达总实习时间1/3者,实习成绩降低一级;请假累计超过总实习时间1/3者,实习成绩不及格。
附件3
常州工学院师范专业学生教育实习
带队(指导)教师职责
一、带队教师(指导)要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努力学习掌握教育理论和教育规律。
二、和实习学校密切联系,争取实习学校领导、教职工和学生的配合,带领全组实习生做好实习工作。
三、带队(指导)教师应对实习生全面负责,不仅要关心实习生的教育教学实习工作,还应做好实习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关心他们的生活和健康。同时要教育实习生严格遵守《实习生守则》,按《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要求自己,及时发现和处理实习中的各类问题,督促实习生努力完成实习任务。
四、指导实习生写好实习小结,帮助实习小组长做好小组评议工作。
五、实习结束后,认真听取实习学校的反馈意见,抓好实习生的个人小结和实习小组的交流,在此基础上撰写实习工作小结。
六、做好实习生的实习鉴定工作。
七、定期向有关方面汇报工作、交流情况、提出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