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依据《常州工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常工政〔2021〕72号)及《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校教〔2024〕23号)文件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机构
师范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崔涛
成 员:肖华 王爱祥 张志欣 杨丽莉 姚冬梅 刘成娟 王健 赵晨
二、转专业实施办法
1.转入和转出比例
师范学院按照不新增班级、学院总体控制的原则确定各专业转入名额,并报学校审批;各专业转出学生比例不设上限。
2.转入和转出条件
(1)凡符合学校转专业政策规定的2023级、2024级在校学生,均可在2024年12月2日(第十四周周一)至2024年12月6日(第十四周周五)间将个人申请材料交到所在二级学院进行真实性审核。
(2)转入条件及程序:按《师范学院学生转专业选拔考核办法》执行。
(3)转出条件及程序:按转出专业所在二级学院转专业选拔考核办法执行。
三、转专业工作日程安排
根据学校转专业工作相关文件安排,制定师范学院转专业相关日程。
1.报送接收转专业计划数及相关工作信息汇总表
二级学院填写《二级学院转专业接收计划及相关工作信息汇总表》,于2024年11月11日前报教务处学籍科。负责人赵晨。
2.审核并提交转出申请材料
对本学院申请转专业学生的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于2024年12月13日前(第十五周周五)将同意转出学生的相关材料、《二级学院同意转出学生情况汇总表》(附件3)纸质稿和电子稿一并报教务处学籍科。负责人赵晨。
3.选拔考核
2024级学生选拔考核的笔试由学校教务处统一组织,面试由师范学院负责组织。2023级学生的选拔考核由师范学院负责组织。学院于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第一周的周一前确定拟接收转专业学生名单。负责人崔涛。
4. 上报结果及资料留存
根据选拔考核结果,在学生递交的《常州工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于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第一周的周二前将《常州工学院学生转专业选拔考核情况汇总表》、拟同意接收学生的转专业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送交教务处学籍科。对于不同意接收的,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由师范学院留存。选拔考核结果也一并通知学生本人。负责人赵晨。
四、其他说明
1.请申请转入学生随时关注学校和师范学院网站,未按时参加学校和师范学院组织的考核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2.本细则如有与学校教务处文件冲突之处,以教务处文件为准。请申请转专业学生注意查看学校教务处网站。
师范学院
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