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教育与人文学院学生党员在行动
作者: 发布时间: 2017-12-05 浏览次数: 975

   12月4日下午两点,教育与人文学院中文系、传媒系、音乐系学生党员、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在陈健老师的带领下,一同前往常州市中级法院人民法院开展了别开生面的党日活动,本次活动的主题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维护宪法权威”。

  “12.4”国家法定宪法日,在这个特殊的日子,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们带头尊崇法治、了解法律,做学法的模范,遵纪守法、捍卫法治本次党日活动得到了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大力支持。同学们在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朱志贤处长的带领下参观了法院立案庭、审判庭、院史成列馆,了解了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常州智慧法院”建设内容,纸质文档流转云平台系统电子卷宗的集中采集管理,同学们还体验了网上提交案件审理预约服务。审判庭门口,习总书记的一句话“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让同学们深感震撼,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必然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而健全的法律体系,更离不开每个公民对法律的尊重和践行。维护宪法权威弘扬宪法精神,也是当代大学生肩负的责任和义务。在院史成列馆,同学们对法官的职业有了初步了解,深刻感受到了法律的庄严与神圣,从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历史中了解到了法官们在建设“平安常州”、“法治常州”、“和谐常州”,构建和谐社会中所做的努力。有同学感慨,哪有什么岁月静好,一切都是因为有人负重前行。

   参观结束后,同学们和法院的朱处长以及其他的法官们进行了座谈,同学们对一些社会热点案件,如“教科书式的老赖”案件、“江歌案”,包括身边的“网络诈骗”、“网络借贷”等法律案件,公检法公务员招考以及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等众多问题向几位专家咨询,得到了非常专业的回答。同学们收获满满,对法律知识、国家法治情况有了初步了解,甚至对法官职业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逐利违法、徇私枉法”。本次活动是教育与人文学院学习十九大精神的一次实践,希望在大学生当中掀起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宣传热潮、法治宣传热潮,让广大青年学生尊法、守法、懂法、用法,带头厉行法治、依法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