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江苏省第六届大学生艺术展演声乐比赛校内选拔赛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 2020-05-14 浏览次数: 1461

各二级学院、全体学生: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举办江苏省第六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苏教体艺函﹝2019﹞32 号)和《关于组织参加江苏省第六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常工政﹝2020﹞11号)的精神和要求,决定组织开展我校江苏省第六届大学生艺术展演声乐比赛校内选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根植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厚土壤,坚持以美育人、以美化人、以美培元,用艺术陶冶情操、塑造美好心灵,引导广大师生有信仰、有情怀、有担当,不辜负党的期望、人民期待、民族重托,树立高远的理想追求和深沉的家国情怀,把展演活动作为学校美育培根铸魂的重要载体,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以优异成绩向中国共产党建党一百周年献礼。

二、作品主题

声乐作品要紧紧围绕“奋斗·创新·奉献”的主题,展现当代大学生与中国共产党同行、与祖国同行、与时代同行、与人民同行、与梦想同行的价值追求;展现当代大学生胸怀忧国忧民之心、爱国爱民之情,奉献祖国、奉献人民的远大理想抱负;展现当代大学生勇担时代责任、勇于砥砺奋斗、勇于创新创造,开拓进取、甘愿奉献,追求更有高度、更有品味的人生境界。

三、参加对象

我校全日制在读本科生,分甲组和乙组。甲组为非艺术类专业的学生,乙组为艺术类专业的学生。

四、比赛内容及表演要求

(一)本次选拔赛采用线上方式进行。参选对象须录制一段5分钟以内的演唱视频作品;演唱者为学生本人,教师可担任参赛作品指导;

(二)演唱的作品内容须积极健康,体裁可选择艺术歌曲或流行歌曲;演唱时可以使用伴奏或清唱,伴奏形式不限;

(三)本次比赛可演唱原创作品,作品体裁形式不限。

参选对象需将演唱视频作品与报名信息表于6月20日前发至邮箱645929557@qq.com。届时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于6月30日前公布评审结果。学校根据评审结果和参选对象具体情况,确定江苏省第六届大学生艺术展演声乐表演参演人员。

联系人:王同灿

联系电话:14761246186

五、奖项设置及成果认定

(一)奖项设置

1.艺术表演奖:甲、乙组分设一、二、三等奖若干名。

2.优秀创作奖:在甲、乙组申报原创作品中评选。

3.指导教师奖:甲、乙组获得一、二、三等奖的指导教师(每个节目不超过3名)

(二)成果认定

大学生艺术展演属于学校创新创业竞赛II级项目,学生参加艺术作品征集可认定2个第二课堂实践学时,获奖作品根据《常州工学院“第二课堂”实践学分认定指导意见(试行)》有关规定予以认定相应学时。

六、相关要求

各二级学院要广泛深入开展宣传,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艺术氛围,动员广大青年学生积极参加选拔活动,每个二级学院选送作品不少于2件,同时做好作品审查工作,不得选送含有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现行政策的作品。

江苏省第六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 声乐节目表演报名表 .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