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范学院2019年学生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
作者: 发布时间: 2019-12-11 浏览次数: 1768

    学院依据《常州工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常工政〔2019128号)及《关于做好2019年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校教〔201931号)文件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机构

    转专业工作小组由全体院领导、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转入专业系主任以及相关教师和管理人员组成,具体工作责职为:拟定本学院接收转专业学生计划,负责审核本学院申请转专业学生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根据《师范学院学生转专业选拔考核办法》,确定本院拟接收学生名单等。

    二、转专业实施办法

    1.转入和转出比例

    师范学院按照满编小学教育专业35/班、学前教育专业42/班,且不新增班级的原则确定各专业转入名额,学院总体控制;各专业转出学生比例不设上限。

    2.转入和转出条件

   (1)凡符合学校转专业政策规定的2018级、2019级在校学生,均可在1220日前将个人申请材料交到所在二级学院进行真实性审核。通过审核的学生在202018日前将《转专业申请表》及其他申请材料递交给转入专业所在二级学院。

   (2)转入条件及程序:按《师范学院学生转专业选拔考核办法》执行。

    三、转专业工作日程安排

    根据学校转专业工作相关文件安排,制定师范学院转专业相关日程。

    1.报送接收转专业计划数、实施细则、选拔考核办法

    填写《常州工学院接收学生转专业计划表》,于129日前连同本实施细则、选拔考核办法报教务处学籍管理科。负责人赵晨。

    2.审核转出申请材料

    对本学院申请转专业学生的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于1227日前将转专业申请表及相关证明申请材料返还学生。负责人赵晨。

    3.接收转入申请材料

    202018日前接收申请转入学生《常州工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一式三份)以及相关申请材料。负责人赵晨。

    4.选拔考核

    所有参加选拔考核的学生必须提交完整的《常州工学院学业成绩表》(含平均学分绩点)。2020217日开始,根据学生申请人数和各专业接收转入计划数,按《师范学院学生转专业选拔考核办法》中转入专业选拔办法规定,采用面试或者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选拔考核, 于224日前确定拟接收转专业学生名单。负责人王瑛。

    5. 上报结果及资料留存

    根据选拔考核结果,在学生递交的《常州工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对于拟同意接收的,于2020225日前将申请表及相关申请材料送交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对于不同意接收的,申请表及相关申请材料由师范学院留存。选拔考核结果也一并通知学生。负责人赵晨。

    四、其他说明

    1.请申请转入学生随时关注师范学院网站,未按时参加学院组织的考核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2.本细则如有与学校教务处文件冲突之处,以教务处文件为准。请拟转入学生注意查看学校教务处网站。

  


师范学院     

20191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