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干部考核评比制度
作者: 发布时间: 2013-10-18 浏览次数: 684

为进一步加强全院团干部的考核管理,充分发挥团组织的管理职能,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团干部队伍,充分发挥学生干部队伍的战斗堡垒作用,经院团委研究决定,特制订团干部考核评比制度。具体如下:

一、考核目的

共青团干部是党的后备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专兼职团干部考核是加强团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措施,是掌握团干部思想、学习、工作情况的有效途径,考核结果是团干部选拔使用、奖惩晋升、任免的重要依据。建立团干部考核制度,有利于调动团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增强团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提高团的工作水平,有利于专兼职团干部在铁路改革发展和共青团工作中更好地发挥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

二、考核原则

公平、公正、合理、全面。

三、考核对象

院团委全体干部。

四、考核办法

团干部考核内容为“德、能、勤、绩”四个方面。

1、  德:(共18分)

1)      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校级校规。违反国家法律者、校级院级通报批评者一律为考核不合格,不能继续担任学生干部。(共3分)

2)      被评为院级、系级“优秀团干”的学生干部分别加6分、4分;被评为院级、系级“优秀团员”的学生干部分别加4分、2分。

3)      准时参加校级、院级、班级组织的理论学习活动,积极发表自己的看法,认真做好理论学习笔记。(共3分)

4)      能团结同学,正确处理好与同学之间的关系,对于同学反映的群众关系较差的干部,经查属实,给予一定的减分。(共3分)

5)      注重文明礼貌,讲卫生,穿着得体大方,待人诚恳。对在校区中有不文明行为者,经查属实,酌情扣分。(共3分)

2、  能:(共31分)

1)      对工作认真负责,具有奉献精神和严谨的工作作风,若由主观原因造成的工作失误,将酌情扣分,情况严重者免除职务。(共3分)

2)      上级交予的工作及时布置,各项活动和工作的开展都有完备的工作计划和活动策划,并及时交予辅导老师参阅和指导。(共3分)

3)      工作进行过程中,思路清晰,敢想敢做,决策周全,能搞好团结,善于协作,带领同学高效率地完成各项任务。(共5分)

4)      工作失误少,善于解决困难,能冷静地面对和应付突发事件。(共3分)

5)      就自身工作能自我研究和摸索,有论文贡献,并达到一定的质量要求。(共5分)

6)      每学期期末,对所做工作的资料进行全面的整理,目录清晰,资料完整,归档及时,返工错误少。(共5分)

7)      准时参加校、院级组织的有严格要求的公益活动,缺席一次扣5分,迟到一次扣3分,请假一次扣2分(因公事请假除外)(共7分)

3、  勤:(共20分)

1)      严格遵守例会制度(包括综合会议和部门会议),若迟到或缺席一次扣3分;无故缺席、请假者扣4分(因公事请假除外);无故缺席三次以上者记0分,并通报批评。(共10分)

2)      严格遵守值班制度,不迟到不早退,若无故不值班者,发现一次扣2分,若影响工作正常开展者,扣5分。每月所有值班出满勤者加10分。(班级干部除外)(共10分)

4、  绩:(共22分)

1)      按时按量完成上级交给的任务(共7分)

2)      在顺利完成工作的同时能进行自我创新,并予以肯定者。若在校被公开倡导者(共2分)

3)      工作及各方面表现出色,在全会上受表扬者,加5分;受批评者扣5分。同学反映好者,经查属实酌情加分;同学反映差者,经查属实酌情扣分。(共5分)

4)      基于上一学年的专业考试成绩,在各科考试均及格的前提下,学习成绩名列班级前5名者,加8分;前6—10名者,加6分;  前11—15名者,加3分,前16—20名者,加1分。20名后者不加分,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有补考的每科扣2分。通过六级的同学加3分,四级成绩75分以上的同学加2分。有课程不及格者,不得分;补考两门或两门以上或重修者,予以停职。(共8分)

5、  其他方面(共9分)

1)      对于在其他方面表现突出,为院、校争得荣誉的学生干部,可在总分上酌情加分(共3分)

2)      在全局性活动中,主动帮忙,乐于奉献者,可在总分上酌情加分(共3分)

3)      在特殊阶段,表现突出,贡献大者,可在总分上酌情加分(共3分)

五、考核办法及程序

考核等级分为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个等级,其优秀比例不超过20%。考核累计所得总分即为该学生干部的考核最终成绩。

六、考核结果

最终考核成绩总分低于50分者,撤消其职务;低分者给予公开批评,高分者给予表扬,并颁给荣誉证书。同时考核成绩对综合测评、评优、入党,升降职等一切奖惩都具有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