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工学院学生社团星级评定办法(试行)
作者: 发布时间: 2014-11-07 浏览次数: 822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校学生社团的有效管理,促进学生社团的健康发展,激活激励机制,繁荣社团文化,更好地发挥社团的育人职能。依据《常州工学院学生社团管理办法》,特制定本评定办法。

第一条  参加星级评定的社团为校团委批准成立的所有已注册的合法学生社团。

第二条  参评学生社团所有活动及管理符合《常州工学院学生社团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  常州工学院学生社团均可按照本办法进行星级社团建设,经申请、考核通过后,进入一星至五星社团分级管理模式。

(一)五星级社团原则上不超过学生社团总数的5%;四星级社团原则上不超过学生社团总数的10%;三星级社团原则上不超过学生社团总数的20%;二星级社团原则上不超过学生社团总数的45%;其余参选的社团为一星级社团。

(二)为发挥学生社团指导单位的积极作用,服务于指导单位的学生成长成才,鼓励星级学生社团多招收指导单位的学生,社团成员中指导单位学生数应占社团成员总数50%及以上。指导单位为学校党政部门和直属单位的不受此限制。

第四条 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学生社团的考核认定,由常州工学院团委在校社团评审委员会的指导下组织实施;二星级、一星级学生社团在指导单位指导下组织实施,考核结果报校社联备案。考核认定每年度一次,结合年度考核工作一起开展。

第五条 本办法分两部分对社团的星级进行评定,包括星级社团达标项目(见评定标准一)和附加分、减分项目(见评定标准二)。

评选社团星级,具体步骤如下:

(一)由各二级学院团委根据评定标准一审核该社团是否符合申报星级的达标项目:符合,才有资格继续参评该星级;不符合,则自动下降到所能达到标准的星级再参评。各星级不可兼报。

(二)确定各星级有资格参评的社团后,若符合该星级标准的社团数超过预配名额,则适用评定标准二的附加分、减分项目,得分高者入选,得分低者自动进入下一星级。

(三)因配额限制而进入下一星级的社团,若与该星级中原符合达标项目的社团同分,则优先入选该星级。

第六条  星级评定结果公示一周后正式发文确定。

第七条  三星级以上学生社团,学校按照社团等级给予相应的社团活动经费、场地支持。

第八条  社团星级评定后,次年的星级暂默认为前一年星级。若复核时发现实际情况不符合达标项目的,则按达标项目重新评定;社团也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向社团联合会提出升级的申请。

第九条  社团中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的,将被责令整改。一个月内仍未进行整改的,自动降一星级:

()缺席社联召开的社团会议达会议总数的1/3以上;

()从不参加社联组织的活动;

()未按时上交活动总结及工作计划。

一星级社团出现上述情况的,建议注销。

本办法由常州工学院团委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评定标准一:

星级社团达标项目具体标准

一星级社团标准:

1.经校团委审批正式成立的合法学生社团,社团及社团负责人每年度按时到校团委注册。

2.社团有明确的指导单位并配备指导老师,指导老师能有效指导学生社团开展活动,每年度至少举办2次内部活动(例会除外)。

3.社团组织各项活动前一周向校社团联合会及时备案,活动结束一周内及时上报活动记录(包括通讯稿和照片)。

4.社团能够及时、认真完成社联布置的各项任务。

5.社团社长不得无故缺席会议。

二星级社团标准:

1.达到一星级社团标准,社团成立一年及以上。

2.社团制定明确的规章制度,社团内部组织能按时换届,并及时上报校团委。

3.社团经常与指导单位、校团委和校大学生社团联合会沟通,规范执行学校制定的有关社团管理的规章制度。

4.社团经费由专人管理,有专门账目,并能配合学校检查。

5.每年度至少举办4次内部活动(例会除外)。

6.社团每年度有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并及时报社团联合会归档,社团有计划开展纳新工作,社员信息登记准确、完整。

星级社团标准

1.达到二星级标准,社团成立两年及以上。

2.社团有代表性的标识和口号,并有相应的奖惩制度;有科学的组织结构和完善的管理体制,完善的例会制度,并有会议记录。

3.社团活动的宣传有效、合理、适度。

4.社团指导教师能积极参与到社团的日常工作和活动中,能定期给予指导,有完整的活动照片归档。

5. 社团内部活动每年度不低于6次,组织校级及以上(或校外同级别)社团特色活动每年度不少于1次,参与校级及以上(或校外同级别)活动每年度不少于2次,社员每年度参加活动总出勤率不低于80%

6. 社团骨干成员(部长及以上)成绩良好。

四星级社团标准

1.达到三星级标准,社团成立三年及以上。

2.社团每年度有详细的工作计划和总结,并能按时完成。

3.指导老师能定期给予专业化的指导,注重对学生的品德教育,使学生的德、智、体全面发展。

4. 社团依据自身性质,形成有效的内部特色活动,社团负责人在活动中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组织社员积极开展社团内部活动(例会除外)每年度不少于10次,组织校级及以上(或校外同级别)社团特色活动每年度不少于2次,参与校级及以上(或校外同级别)活动每年度不少于5次,社员每年度参加活动总出勤率不低于90%

5. 社团每年度获奖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校级(或以上)各项竞赛类比赛、模拟实践类比赛和文体比赛个人奖励不少于15项,或集体奖励不少于2项;

2)参与校学科竞赛目录列出的竞赛获省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

6. 每年度社团活动被校级或以上媒体报道至少10次。

7. 社团骨干成员(副社长及以上)成绩优良,在班级排名前1/2

五星级社团标准

1.达到四星级标准,社团成立五年及以上。

2.指导教师能卓有成效地指导社团建设,给以专业化、系统化、长期化、科学化的指导,并能形成具有一定水准的社团建设理论成果。

3.社团每年度至少有一项创新活动,有高影响和高知名度并能在校内外引起较好反响,能积极参加市级(及以上)举办的各类活动,并为学校赢得良好荣誉。

4.社团内部组织活动(例会除外)每年度不少于15次,组织校级及以上(或校外同级别)社团特色活动每年度不少于3次,参与校级及以上(或校外同级别)活动每年度不少于8次,社员每年度参加活动总出勤率不低于95%

5. 社团每年度获奖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社团每年度获得校级(或以上)各项竞赛类比赛、模拟实践类比赛和文体比赛个人奖励不少于30项,或集体奖励不少于5项;

2)参与校学科竞赛目录列出的竞赛获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奖

励。

6.社团在社会上有较大影响,每年度社团活动被校级或以上媒体报道至少15次,被市级或市级以上媒体报道至少3次。

7.社团骨干成员(部长及以上)成绩优异,在班级排名前1/2

 

评定标准二:

一、附加分项目:

序号

加分项目

分值

备注

1

社团有详细的年度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总结 

5

 

2

社团档案资料齐全

3

5

7

档案包括社团文件、报告、通知、请示等有关资料;每次活动记录;社员登记表、名册;社团联下发的文件;机构设置图和人员任职表等)

3

社团组织校级(或校外同级别)社团特色活动

5/

在申报星级基础上多的次数

4

社团组织市级及以上社团特色活动

8/

在申报星级基础上多的次数

5

社团活动入选“十大校园品牌活动”

5

 

6

社团获奖:(分/次)

校级

 

个人奖项

1

1.学院级奖项及参加本社团举办的比赛获奖不计入此。

2.社员个人所得的奖学金、优秀团员、优秀干部等与社团活动性质无关的奖项一律不予加分。同一内容多次获奖的,只计一次分,以最高奖为准。

团体奖项

3

市级

个人奖项

3

团体奖项

6

省级

个人奖项

5

团体奖项

10

国家级

个人奖项

10

团体奖项

20

7

媒体报道

(分/篇)

校级媒体报道

1

同一活动的媒体报道有重复时,以最高级别为准;同一活动平级媒体有多次报道时,仅计一次分。

市级媒体报道

3

省级以上媒体报道

5

 

 

二、附减分项目:

序号

减分项目

分值

备注

1

社团没有按时登记、注册并申报考评资料

-5

 

2

无故缺席社联召开的会议,并且事后未作任何说明

-2/

 

3

社团在招新中有虚假宣传

-5/

 

4

社团招新时乱收会费

-5/

 

5

未经校团委批准而举办跨校活动

-5

 

6

未经校团委批准而私刻公章

-5

 

7

未经校团委批准而私自为经营活动作宣传

-5/

如:悬挂张贴具有商业性质的横幅或者海报、招生办班、赢利性中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