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工学院新生奖学金实施办法
作者: 发布时间: 2017-06-15 浏览次数: 891

常州工学院新生奖学金是常州工学院为提高生源质量,吸引更多优秀学生来常州工学院求学而设立的奖学金。

一、奖励范围

所有被常州工学院录取且满足相应获奖条件的考生。

二、奖励条件及标准

1、德、智、体全面发展,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数学、物理学、化学、信息竞赛中获奖并进入我校相应专业(数学、信息为任一专业,物理为工科专业,化学为化学类专业)的考生,其中参加全国决赛者奖励10000元、获省级赛区二等奖及以上者奖励3000元、获省级赛区三等奖者奖励2000元;

2、对于荣获市级(含)以上见义勇为称号的考生,奖励5000元;对于高中阶段进行发明创造并获得个人专利的考生,奖励3000元;对于入选江苏省2015年普通高校招收艺术特长生考生名单或入选准予报考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名单的考生,奖励2000元。

3、德、智、体全面发展,高考总分达到一本线、且选测科目为2B及以上的考生奖励10000元;高考总分低于一本线3分(含3分)以内、且选测科目为2B及以上的考生奖励5000元;高考总分高于一本线、且选测科目为BC及以上的考生奖励1000元。

三、新生奖学金的评选

新生到校报到两周内,由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因竞赛获奖申请奖励者需提交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二级学院为单位汇总到学生工作处,学生工作处根据新生奖学金实施办法确定预奖励人员名单,报学校审批后予以奖励。

四、附则

满足多项条件者,按其中等级最高的一项发放奖金。